2023年6月21日发(作者:)
东莞中学信息技术新课程教学评价方案
终结性评价(60%)
修
项
正
目
学习创新动手作业基础技能综合分
权
态度 意识 能力 练习 测试 测试 作品
姓
重
A B C D E F G
m
名
10% 10% 10% 10% 20% 20% 20%
过程性评价(40%)
特长生认定附加分
T
1~10
学分认定
总分
出勤作业学分
情况 情况
评价方案说明:
(1)本评价方案总体分成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修正分、特长生认定附加分、学分认定五个部分,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40%,终结性评价权重占50%。
(2)总分计算方法为:总分= (A+B+C+D)×10%+(E+F+G)×20%+m+T
a)其中A、B、C、D、E、F、G项均为100分制,如果不是100分制,则必须将其转换成100分制来计算,如学习态度分每节课满分360分,折算成100分来计算,则每个学生的学习态度分都除以3.6来计算。
b)如果总分计算出来超过100分,则超出总分舍去,按满分100分计算。
(3)修正分说明:为了修正评价过程中测试题偏难或偏易情况,预先设定一个所有学生的总分平均分,假设为70分,如果实际评价中学生总分平均分(p)与70分有差距,则修正分m=70-p,这样在计算每个学生最后总分的时候要加上修正分。
(4)特长生认定附加分是在前面评价总分的基础上,根据特长生的长处和特征再加1~10分。
特长生认定附加分加分原则:根据对特长生的长处和特征进行考核和等级认定,并根据认定的等级给予相应的附加分值。市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6分、5分、4分;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9分、8分、7分。不同项目的特长可以累加,但总附加分不超过10分。
(5)过程性评价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创新意识、动手能力以及作业练习情况的评价。
a)学习态度、创新意识、动手能力采用自评、小组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项总分为10分,但教师只对课堂上在这三个方面表现特别的学生进行评价,表现好在7分的基础上加分(1~3分),表现差的则在7分的基础上给予减分(1~5分),教师的评价要求给出相应的文字说明,教师没有评价学生的则以7分来计算。最后以自我评价占30%、小组评价占30%、教师评价占40%来计算学生的各项得分。
b)作业练习则为平时教师布置的技能测试、书面作业或项目型作业,这些均采用100分制,如果为书面作业或技能测试则由教师评价后记录到学生成长记录袋中,如果为项目型作业,则多采用小组协作的形式完成练习,评价时采用小组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的方式进行,每个小组作品最后得分以小组自评占30%、小组互评占30%、教师评价占40%比例来计算,并记录到学生成长记录袋中。最后在计算每位学生作业练习总成绩时,教师可以根据每次练习的难易或重要性来设置每次练习所占的权重来计算,如D=D1×X%+D2×Y%+D3×Z%+……。
(6)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综合能力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测试,均采用100分制。其中有基础知识测试,重点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原理的考查,一般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测试,由教师进行评价;技能测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对信息技术操作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熟练程度,一般采用上机的形式进行测试,也是由教师进行评价;综合作品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方法和能力的测试,并让学生对其作品进行介绍和展示,多采用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以自评占30%、互评占30%、教师评价占40%比例来计算最后得分。
(7)学分认定条件:总分不得低于60分;终结性评价各项得分必须不少于60分;过程性评价中的学习态度得分同样必须不少于60分;出勤率不低于95%;缺交作业不多于1次。以上条件均符合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否则必须补考通过或补交相关作业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如果仍没通过以,则必修模块必须重修,选修模块可以重修或改修其它模块。
2023年6月21日发(作者:)
东莞中学信息技术新课程教学评价方案
终结性评价(60%)
修
项
正
目
学习创新动手作业基础技能综合分
权
态度 意识 能力 练习 测试 测试 作品
姓
重
A B C D E F G
m
名
10% 10% 10% 10% 20% 20% 20%
过程性评价(40%)
特长生认定附加分
T
1~10
学分认定
总分
出勤作业学分
情况 情况
评价方案说明:
(1)本评价方案总体分成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修正分、特长生认定附加分、学分认定五个部分,其中过程性评价权重占40%,终结性评价权重占50%。
(2)总分计算方法为:总分= (A+B+C+D)×10%+(E+F+G)×20%+m+T
a)其中A、B、C、D、E、F、G项均为100分制,如果不是100分制,则必须将其转换成100分制来计算,如学习态度分每节课满分360分,折算成100分来计算,则每个学生的学习态度分都除以3.6来计算。
b)如果总分计算出来超过100分,则超出总分舍去,按满分100分计算。
(3)修正分说明:为了修正评价过程中测试题偏难或偏易情况,预先设定一个所有学生的总分平均分,假设为70分,如果实际评价中学生总分平均分(p)与70分有差距,则修正分m=70-p,这样在计算每个学生最后总分的时候要加上修正分。
(4)特长生认定附加分是在前面评价总分的基础上,根据特长生的长处和特征再加1~10分。
特长生认定附加分加分原则:根据对特长生的长处和特征进行考核和等级认定,并根据认定的等级给予相应的附加分值。市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6分、5分、4分;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9分、8分、7分。不同项目的特长可以累加,但总附加分不超过10分。
(5)过程性评价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创新意识、动手能力以及作业练习情况的评价。
a)学习态度、创新意识、动手能力采用自评、小组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项总分为10分,但教师只对课堂上在这三个方面表现特别的学生进行评价,表现好在7分的基础上加分(1~3分),表现差的则在7分的基础上给予减分(1~5分),教师的评价要求给出相应的文字说明,教师没有评价学生的则以7分来计算。最后以自我评价占30%、小组评价占30%、教师评价占40%来计算学生的各项得分。
b)作业练习则为平时教师布置的技能测试、书面作业或项目型作业,这些均采用100分制,如果为书面作业或技能测试则由教师评价后记录到学生成长记录袋中,如果为项目型作业,则多采用小组协作的形式完成练习,评价时采用小组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的方式进行,每个小组作品最后得分以小组自评占30%、小组互评占30%、教师评价占40%比例来计算,并记录到学生成长记录袋中。最后在计算每位学生作业练习总成绩时,教师可以根据每次练习的难易或重要性来设置每次练习所占的权重来计算,如D=D1×X%+D2×Y%+D3×Z%+……。
(6)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综合能力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测试,均采用100分制。其中有基础知识测试,重点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原理的考查,一般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测试,由教师进行评价;技能测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对信息技术操作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熟练程度,一般采用上机的形式进行测试,也是由教师进行评价;综合作品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方法和能力的测试,并让学生对其作品进行介绍和展示,多采用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以自评占30%、互评占30%、教师评价占40%比例来计算最后得分。
(7)学分认定条件:总分不得低于60分;终结性评价各项得分必须不少于60分;过程性评价中的学习态度得分同样必须不少于60分;出勤率不低于95%;缺交作业不多于1次。以上条件均符合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否则必须补考通过或补交相关作业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如果仍没通过以,则必修模块必须重修,选修模块可以重修或改修其它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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