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发(作者:)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奖学金成绩计算方法

1. 将原始成绩先拷贝,以免准确数据丢失。

2. 将成绩中“修读方式”中01的那部分成绩筛选出来备用,01表示正常考试的成绩,04表示重修考试的成绩。

3. 将步骤2结束后的成绩中“课程属性”为001的成绩筛选出来备用,标注001的是必修课。如果有应该是001(如大学英语),但标注为003的,请各位仔细审核下,按照实际情况分类计算。

4. 将步骤3结束后的成绩按升序排序,计算成绩属性。

5. 将步骤4结束后的成绩“课程性质分”标明,不论是体育、思想政治一类还是专业课均为1分。

6. 计算学分绩点,具体为:学分*成绩属性*课程性质分=学分绩点。

7. 将步骤6结束后的成绩,按学号升序排列,之后选中表格标题中“数据”中“分类汇总”一项,其中学号、求和项不变,将“学分”一项划勾;之后选择左侧第2列,此时显示出只有学号的分类汇总的学分绩点及成绩,将表格中的每一列依次复制到一个新word文档中再剪切到excel表格中,就会形成按学号升序排列的每个学号的学分绩点,将学号与人名对应后便形成了包含学号、姓名、学分、学分绩点的表格。

8. 将步骤7结束后的成绩表的最后一列加上平均学分绩点一列,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

9. 将加分项加于步骤8表格后面,最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加分项)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在校表现权重标准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在我校学生中建立行为导向和自我激励机制,学生在校表现类别的确定将兼顾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整体素质提高两个方面,并积极引导学生在科技、学术、文化、技能等全方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定量化、科学化评价,特制定《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在校表现权重标准认定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生奖学金评审及毕业生综合测评。 一、 在校表现类别及权重表

类别及权重

类别等级

国家特等奖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科技

竞赛类

(4%)

国家三等奖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一、二、三类学术期刊(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比重

100%

80-90%

70-80%

60-70%

60%

50-60%

类别等级

省级二等奖

省级三等奖

校院级一等奖

校院级二等奖

校院级三等奖

四类学术期刊(出版社)中文省级期刊

其他公开发行的

学术期刊

校院级一等奖

校院级二等奖

校院级三等奖

校园级优秀

学部级一等奖

学部级二等奖

学部级三等奖

学部级优秀

全年五星级

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团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学生各部部长、各支部支委

其他学生干部、党小组组长

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

计算级等级二级考试

严重警告

警告

全年三星

比重

40-50%

30-40%

20-30%

10-20%

5-10%

50%

100%

100%

80-90%

60-80%

50%

50-60%

40-50%

30-40%

30%

50%

25%

20-30%

10-20%

5-10%

5%

20-30%

10-20%

5-10%

5%

100%

项20%

国家三等奖

文体

活动类

(5%)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省级三等奖

省级优秀

宿舍卫生

(2%)

全年四星级

国家级优秀

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宿舍长

技能资格类

(4%)

行政纪律处分(20%)

国家英语六级合格

国家英语四级合格

留校察看

记过处分

一次一星级、二次二星级

100% 40%

先进

荣誉类

(5%)

80% 30%

60% 20%

40%

100%

50%

100%

70%

100%

10%

100%

50%

50%

20%

50%

减分项宿舍卫生

(2%)

学部通报批评(3%)

三次通报及以上 100% 二次通报 50%

二、认定细则

1、校内综合表现加分总权重为各项加分类别权重之和,加分总权重不超过20%。

单项类别权重=(相应类别等级的比重之和)×(类别权重);

但单项类别总权重不超过该项类别所占校内综合表现总权重值。

校内综合表现减分总权重=(相应类别的比重)×20%;

减分总权重不超过20%。

2、凡以集体名义取得的奖项或名次,所有参加的学生全部按获奖类别予以认定。

3、科技竞赛类、文体活动类两个类别中国家级、省级两个项目仅认定前八名(含),其中,第一、二名按相应级别的一等核定;第三、四名按相应级别的二等核定;第五、六、七、八名按相应级别的三等核定;学部级项目仅认定前三名(含)。如在奖学金评选或毕业生综合测评时间内累计参加以上两个类别并取得相应名次的次数超过一次(不含一次),其权重认定仅按该类别等级最高值予以认定。校院级指河北大学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其中,科技竞赛类、文体活动类的国家级、省级评定项目见下表。

类别 国家级

全国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挑战杯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省级

河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河北省科技文化艺术节

“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

科技竞赛类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

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国内机器人足球比赛

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4、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类仅认定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且权重认定不再另行区分。刊物类别认定以学校公布的刊物分类标准为依据。

5、先进荣誉类、技能资格类不同类别等级不累加,按其中最高等级所占比重计算;同一级别内部

文体活动类

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

全国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河北省大学生文艺汇演

河北省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

河北省大学生运动会 不累加,按该类别等级所占比重计算。

6、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不予加权重,其他专业均可。

7、凡累计给予两次(含两次)以上处分的,按两次处分中最高级别处分予以认定,如两次处分等级相同,按上一级别行政纪律处分予以认定。

8、所加减权重均在奖学金评选或毕业生综合测评时间内发生的事项,学生所获各项奖项均依据获奖证书原件予以认定。

9、对于评价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但学生可以提请学院学生校内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予以核定。

三、本办法自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2023年6月21日发(作者:)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奖学金成绩计算方法

1. 将原始成绩先拷贝,以免准确数据丢失。

2. 将成绩中“修读方式”中01的那部分成绩筛选出来备用,01表示正常考试的成绩,04表示重修考试的成绩。

3. 将步骤2结束后的成绩中“课程属性”为001的成绩筛选出来备用,标注001的是必修课。如果有应该是001(如大学英语),但标注为003的,请各位仔细审核下,按照实际情况分类计算。

4. 将步骤3结束后的成绩按升序排序,计算成绩属性。

5. 将步骤4结束后的成绩“课程性质分”标明,不论是体育、思想政治一类还是专业课均为1分。

6. 计算学分绩点,具体为:学分*成绩属性*课程性质分=学分绩点。

7. 将步骤6结束后的成绩,按学号升序排列,之后选中表格标题中“数据”中“分类汇总”一项,其中学号、求和项不变,将“学分”一项划勾;之后选择左侧第2列,此时显示出只有学号的分类汇总的学分绩点及成绩,将表格中的每一列依次复制到一个新word文档中再剪切到excel表格中,就会形成按学号升序排列的每个学号的学分绩点,将学号与人名对应后便形成了包含学号、姓名、学分、学分绩点的表格。

8. 将步骤7结束后的成绩表的最后一列加上平均学分绩点一列,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

9. 将加分项加于步骤8表格后面,最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加分项)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在校表现权重标准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在我校学生中建立行为导向和自我激励机制,学生在校表现类别的确定将兼顾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整体素质提高两个方面,并积极引导学生在科技、学术、文化、技能等全方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定量化、科学化评价,特制定《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在校表现权重标准认定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生奖学金评审及毕业生综合测评。 一、 在校表现类别及权重表

类别及权重

类别等级

国家特等奖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科技

竞赛类

(4%)

国家三等奖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一、二、三类学术期刊(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比重

100%

80-90%

70-80%

60-70%

60%

50-60%

类别等级

省级二等奖

省级三等奖

校院级一等奖

校院级二等奖

校院级三等奖

四类学术期刊(出版社)中文省级期刊

其他公开发行的

学术期刊

校院级一等奖

校院级二等奖

校院级三等奖

校园级优秀

学部级一等奖

学部级二等奖

学部级三等奖

学部级优秀

全年五星级

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团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学生各部部长、各支部支委

其他学生干部、党小组组长

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

计算级等级二级考试

严重警告

警告

全年三星

比重

40-50%

30-40%

20-30%

10-20%

5-10%

50%

100%

100%

80-90%

60-80%

50%

50-60%

40-50%

30-40%

30%

50%

25%

20-30%

10-20%

5-10%

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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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5%

100%

项20%

国家三等奖

文体

活动类

(5%)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省级三等奖

省级优秀

宿舍卫生

(2%)

全年四星级

国家级优秀

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宿舍长

技能资格类

(4%)

行政纪律处分(20%)

国家英语六级合格

国家英语四级合格

留校察看

记过处分

一次一星级、二次二星级

100% 40%

先进

荣誉类

(5%)

80% 30%

60% 20%

40%

100%

50%

100%

70%

100%

10%

100%

50%

50%

20%

50%

减分项宿舍卫生

(2%)

学部通报批评(3%)

三次通报及以上 100% 二次通报 50%

二、认定细则

1、校内综合表现加分总权重为各项加分类别权重之和,加分总权重不超过20%。

单项类别权重=(相应类别等级的比重之和)×(类别权重);

但单项类别总权重不超过该项类别所占校内综合表现总权重值。

校内综合表现减分总权重=(相应类别的比重)×20%;

减分总权重不超过20%。

2、凡以集体名义取得的奖项或名次,所有参加的学生全部按获奖类别予以认定。

3、科技竞赛类、文体活动类两个类别中国家级、省级两个项目仅认定前八名(含),其中,第一、二名按相应级别的一等核定;第三、四名按相应级别的二等核定;第五、六、七、八名按相应级别的三等核定;学部级项目仅认定前三名(含)。如在奖学金评选或毕业生综合测评时间内累计参加以上两个类别并取得相应名次的次数超过一次(不含一次),其权重认定仅按该类别等级最高值予以认定。校院级指河北大学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其中,科技竞赛类、文体活动类的国家级、省级评定项目见下表。

类别 国家级

全国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挑战杯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省级

河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河北省科技文化艺术节

“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

科技竞赛类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

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国内机器人足球比赛

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4、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类仅认定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且权重认定不再另行区分。刊物类别认定以学校公布的刊物分类标准为依据。

5、先进荣誉类、技能资格类不同类别等级不累加,按其中最高等级所占比重计算;同一级别内部

文体活动类

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

全国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河北省大学生文艺汇演

河北省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

河北省大学生运动会 不累加,按该类别等级所占比重计算。

6、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不予加权重,其他专业均可。

7、凡累计给予两次(含两次)以上处分的,按两次处分中最高级别处分予以认定,如两次处分等级相同,按上一级别行政纪律处分予以认定。

8、所加减权重均在奖学金评选或毕业生综合测评时间内发生的事项,学生所获各项奖项均依据获奖证书原件予以认定。

9、对于评价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但学生可以提请学院学生校内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予以核定。

三、本办法自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